MEPS认证是针对澳大利亚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所做的认证。
澳大利亚政府的能耗要求包括能耗标贴与最低能耗标准(MinimumEnergyPerformanceStandards,MEPS)两方面。
所有在澳大利亚销售的下列电子产品,强制要求销售时必须附带能耗标贴:
* 电冰箱与制冰机
* 洗衣机
* 干衣机
* 洗碗机
* 空调(单相的强制,三相的自愿)
下列的产品也需要按照最低能耗标准(MEPS)的基础进行管控-即规定了它们的最低能耗水平:
* 电冰箱与制冰机(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,修订于2005年1月1日)
* 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(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)
* 小型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(<80L)和低压热交换式(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)(参考AGO中的限值和测试方法)
* 三相电动机(0.73千瓦to<185千瓦)(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,修订于2006年4月)
* 单相空调(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,分别修订于2006,2007和2008年4月1日)
* 制冷功率达到65千瓦的三相空调(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,修订于2007年10月1日)
* 直管荧光灯镇流器(from1March2003).注意除MEPS外,镇流器还需要标示出效能指数(EEI).
* 直管荧光灯-包含550毫米至1500毫米且照明功率大于16瓦(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)
* 配电变压器–11千伏和22千伏等级为10千安至2.5兆伏安(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)
* 商用冷藏柜(自备式及遥控系统)(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)
以下的产品虽然现在还未列入强制管理的目录,但是不久的将来也必须符合能耗规范并且获取认证,其中部分产品执行日期已经确定。
* 外置电源(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);
* 机顶盒(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);
* 电视;
* 家庭娱乐设备:(音视频设备)(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);
* 冷热水饮水机;
* 自动贩卖机;
* 商业制冰机;
* 灯管系列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