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器电子产品认证要求
阿根廷政府通过了两项新的决议 197/2004和198/2004,决议197/2004允许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自己选择不同的认证体系,而198/2004则对部分电器电子产品建议认证要求。
决议
197/2004适用于以下产品:
电子及电器产品 玩具 个人防护品 电梯
根据此项决议,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三种认证体系:
型式认证*
阿根廷S-mark 认证
逐批认证
(*不包括建筑用钢材)
无论选择哪种认证形式, 产品本身及其包装,或 产品的铭牌上都要 标志
请注意:
型式认证产品必须在
标志的旁边标注证书号码,
逐批认证产品则必需
标注证书号码和批号。
产品包装和铭牌上显示的型号名称必须和证书上型号完全相符。
根据决议507/2000第一章,在2001年4月已受阿根廷S-mark规范的用于组装的电子零部件、保险丝、电线产品,不在此决议规定范围内,所以还是强制性要求申请阿根廷S-mark 认证。
决议197/2004将于2005年7月6日开始强制实施。
虽然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可以自己选择上述三种认证的一种,但仍建议您选择阿根廷S-mark 认证。
原因是:
1. 在最初进行安全认证申请时, 型式认证似乎更加容易、更加便宜, 但是当产品进入阿根廷市场后, 当地的市场监督会更加严格, 如果在市场抽查中发现问题, 那手续将更加麻烦, 额外费用也会因此而增加。
所以从长远考虑, 阿根廷S-mark 认证比较稳妥, 不会给您带来后顾之忧。
2. 对于逐批认证,只能在当地进行。
同其他两种认证比较起来,逐批认证会更加昂贵,一般生产厂家都难以承受。
与此同时, 阿根廷还颁布了针对
电压低于50V, 电流高于63A的电子及电器产品新的认证规定,即决议
198/2004。
协议198/2004中规定了以下产品
不再列入强制性认证范围之内:
- 额定电流大于63A的产品
- 额定电压小于50V,使用电池电源
- 额定电压小于50V,带外置电源(包括电池操作)
另外,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- 电源必须有有效的阿根廷认证
- 产品说明书中必须注明适配电源的技术参数或适配电源的型号
- 产品说明书中必须注明使用非指定电源是危险的
但低于50V仍属于强制认证要求的产品有:
- 使用市电50V AC 以上的照明和照明供应系统
- 二向色性灯及其灯座
- 手持电动工具
- 电动栅栏启动器
- 健身用电子肌肉刺激器
此项决议在颁布后 90 日后强制执行。
阿根廷公司IRAM是被 OAA (阿根廷授权机构)授权并被阿根廷政府认可的国家发证机构。
它可以直接接受德国各分支机构的测试报告,对大多数电子及电器产品颁发阿根廷安全认证证书。
也就是说,如果您的产品已经在集团的任何一家分支机构通过 CB 或 GS, 您都可直接在此基础上申请阿根廷安全认证 , 无需任何附加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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